又是樹,又是樹了!!!!!!!!!!!!!!!!!!
今天逢甲的風很大,大草坪剛種的樹苗還撐得住嗎?
其實今天特效又調錯,所以畫面變成這樣爛爛舊舊的,
不過剛好!
就在剛才我看到蘭嶼 東清自救會發表的貼文說
蘭嶼被規劃成"蘭嶼特定區",可以藉此規避很多法條,
所以我 google 到一個台東縣政府的工作計畫書,
裡面第九頁大致寫到:
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七條,縣府可以送請行政院,經核定為重大建設計畫,主要計畫由縣府核定即可,不受都計相關法條限制,也就是不用送內政部的委員會審查,可以縮短時間
所以我又去查了離島建設條例啦~
第七條:.....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其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由縣(市) 政府核定之,不受都市計畫法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相關法令之限制。
再看下去第八條有點長,總之重大投資計畫所需地如果是公有地的話,
經過機關辦理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、設定地上權、信託或以使用土地之權利金或租金出資方式,提供民間機構使用,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(這條是規定期限不得超過10年)、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。
如果公共建設是交給民間機構辦理的話,若有需要使用私人土地的話,
就協議看要不要以一般買賣價格賣給民間機構,談不攏的話事業主管機關就可以來辦理徵收囉!
而事業主觀機關可以用聯合開發、委託或出租等等方式
讓民間機構開發、興建、營運,一樣不受前項提到的土地法等等的限制
看完之後就覺得......
蘭嶼需要這些看似在幫助地方基礎建設,實為毀掉蘭嶼的東西嗎?
他到底要怎麼弄我不曉得,也許很好,但是依照現行的經驗來看,
這不過就是為了$$$$$$$$$$$$$$$$
蘭嶼需要這些看似在幫助地方基礎建設,實為毀掉蘭嶼的東西嗎?
他到底要怎麼弄我不曉得,也許很好,但是依照現行的經驗來看,
這不過就是為了$$$$$$$$$$$$$$$$
也許多年以後我們只能靠回憶懷念過去的單純,只是回憶已經斑駁了
102.10.02 樹 @大草坪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